Monday, June 09, 2008

三十戒條

三十歲之後,我開始用其他的「中坑」來作反面教材,提醒自己修身自愛。

1. 不能有肚腩,行路時不能「烏下烏下」。所以,每星期至少要游水一次;假期的日子就去做gym,因為愛靜,只挑晚上九時過後才去。

2. 不能一身「男人味」。最近,公司來了一位「中年電車男」同事,正好坐在我的旁邊。也不知是他的體味還是那件殘舊的格仔恤衫作怪,反正就是一身臭味…… 又因為鼻子早就習慣了使用多年的Kenzo香水,無可奈何下,我想只能物色新的品牌來「自衛」了。

3. 不能衣衫襤褸,衣不稱身。再沒有空,每季都要最少添置三、兩件新衣。由外到內保持光潔,不要吝嗇一條DKNY的內褲。

4. 不能將價值觀固態。即使堅持真理,也不代表迂腐古板,偶爾上一上高登,很有幫助。

5. 不能唯利是圖,錙銖必較。我一聽人講股票就頭痛,惡心程度只比民X聯的議論好一點點。要投資,寧可購買債券一勞永逸,也不想被股票數字污染人生。

6. 不能染上賭瘾。喜歡足球就是喜歡,「下注更加興奮」只代表你是個性冷感。不過呢,早陣子也托同事投注了一百元,「賭」車路士奪英超冠軍——這個「賭」不是真賭,因為那是我的「曼迷保險」,輸了我才真正開心。

7. 不能唯唯諾諾,馬虎了事。無論23又好,53又好,最討厭就是見人趕收工。敬業才能樂業,這道理很難懂嗎?

8. 不能色迷心竅,逢女必好。即使和周慕雲一樣好色,也要學他對待女人的風度。

9. 不能放棄浪漫,質木無文。定期獨個兒去陌地旅遊,避開旺季,謝絕瘋跑名勝。就帶一本詩集同行,用寂寞換來享受。

10. 不能因悶而將就:身邊人不是最愛,你又怎能結婚?朋友說,這就是現實。我15歲的時候覺得荒謬,直到現在想法依然,大概也是一種萬幸吧?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