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一篇文章,惹起了點點風波。由於不想再有局外人誤中副車,我只想講講幾件事。
1. 我認識她,但我不是你們某君說的相中人。我也可以很坦白的說,我從來沒用過BT。
2. 我祟尚自由,所以很喜歡網絡。在我眼中,互聯網幾乎就是世上唯一的大無畏樂土:黑暗的情感獲許渲洩,狂野的想像力得以爆發,天馬行空,離經叛道。因為我崇尚自由,我不會批判Nike;也因為我崇尚自由,雖然事先知道,但我沒有阻止文章的誕生。
3. 早前,當大眾對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作出嚴厲批判,我很反感(可見我之前的文章),覺得學生們沒有做錯,認為社會的確過份保守,為性的課題未能更加開放而感到可惜。但有一天下午,我腦海裡忽然浮起一個想法:如果,性不再神秘,可以大大方方的在社會大眾討論的時候,我們還有《沉淪》的感觸、《情慾九歌》的震撼嗎?…… 一個沒有禁忌的社會,會否就是最悶蛋的肥皂劇呢?
4. 所以,當某人因為在Blog中講講自己的背景,或是在forum中貼上幾個色照的連結也要犯上官非的時候,我們當然可以怒叫,但同時也要有所覺悟:從古至今,強權從來就不會放棄操控的空間,如果只懂呻吟,今日的互聯網早晚會變得像Park Lane般井井有條而毫無趣味。但我不會過份擔心,窮則變,變則通,網民從來就不缺反抗的本領和膽識:要捉我?無咁易;要禁要鎖?看我怎麼破你吧……
5. 因此,如果我是Nike,有人媽叉又好,單打又好,有何所謂呢?沒有人罵,沒有人捉,沒有人投以不滿的目光,就代表要跟全世界最俗氣的人妥協,我一點也不希罕,你呢?
Sunday, July 22, 2007
僅只幾句
位於 6:41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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